close
據新華社電 記者9日從江蘇省無錫市北塘區人民法院獲悉,受到輿論關注的江蘇首例失獨老人「隔代探望權」糾紛已於8日一審宣判,判決支持老人的探望權,老人在孫子10周歲之前可以每月探望一次,每次探望時間以6小時為限。
2013年3月,年過六旬的徐老夫婦獨子突然意外身亡,當時其妻倪某某已懷有身孕。當年10月底,倪某某產下孩子,在2013年底至2014年8月,徐老夫婦與兒媳雙方多次為探望孩子發生口角及肢體衝突,倪某某拒絕再讓老人探望孩子。
2014年11月,徐老夫婦一紙訴狀將兒媳告上法庭。老人提出訴請,希望每個月能探望3次孫子,並且希望兒媳在老人行使探望權時履行協助義務。倪某某說,他們一家為徐老夫婦探望提供了方便,但老人上門時仍會產生嚴重爭執,甚至要報警處理。
法院經審理認為,原告夫婦是失獨老人,要求探望自己的孫子符合相關的法律規定,也合乎天賦此權的自然法則原理。孩子的天倫之樂因父親的去世而有所缺失,不能再因矛盾而人為剝奪。故此作出上述判決。
法官認為,隨著時間推移、孩子慢慢長大,期望原、被告雙方能儘快從過往的悲憤中解脫,消除以往的隔閡與怨恨,以真誠及善意換取對方的理解與信服。
(原標題:失獨老人狀告兒媳)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